第十四天 卢塞恩-60KM-苏黎世/北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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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天 北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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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价包含:
1. 北京-巴黎/苏黎世-北京往返机票经济舱及税金;
2. 邮轮上内舱或海景或阳台房(两人一舱);
3. 沿途所经港口征税;
4. 陆地四星级酒店住宿(共6晚,两人一间);
5. 岸上游览用车;
6. 行程中注明的景点门票;
7. 行程中注明的用餐;
8. 优秀中文导游或英文导游讲解领队翻译服务;
9. 全程专业领队服务;
10. 邮轮小费及司导小费;
11. 欧洲申根ADS团队签证及境外旅游保险费用。
报价不含:
1. 护照费用;
2. 全程酒店和船舱单房差;
3. 酒店内及船上电话、传真、洗熨、收费电视、酒精饮料等一切个人消费;
4. 未成年人公证书认证费;
5. 服务项目未提到的一切费用;
备注:
1. 邮轮舱位有限,请提早报名;
2. 报价均以两人一间为准,若出现单人情况,请另付单房差;
3. 机票、船票, 一旦付款确认, 则不能改期、退票、改签、更名;
4. 景点内之考古学遗迹如果需要使用摄像机或照相机, 可能要求收取附加费。这些附加费是不包括在团费内。详细资料可在船上查询;
5. 邮轮上大部分餐饮及娱乐已包含,另有部分餐饮及服务需客人另付费,详情请咨询;
6. 因不可抗拒之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 (如天灾、战争、罢工等)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、领馆签证延误、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, 我公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, 一切超出费用(如在外延期签证费、住、食、及交通费、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), 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。
邮轮船票取消原则:
1. 客人在出发前65天内付清全额团款;
2. 客人在出发前64-50天内取消行程,每位需支付RMB3000元;
3. 客人在出发前49-31天内取消行程,每位需支付RMB6000元;
4. 客人在出发前30天内取消行程,每位需支付全额款项。
备注:所有罚责日期遇周六日国定假日提前至工作日,如拒签则不受以上罚则约束,需自行承担签证费用100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