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注 1)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,请将其中代表者的个人信息填写在身元保证书上,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,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。
(注 2)外国人做担保人时,原则上需具有下述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并现居住在日本。
1 「外交」、「公用」、「永住者」(被抚养者除外)
2 「教授」、「艺术」、「宗教」、「报道」、「投资・经营」、「法律/会计业务」、「医疗」、「研究」、「教育」、「技术」、「人文知识/国际业务」、「企业内转勤」、「日本 人配偶者等」、「永住者配偶等」、「定住者」
(1)必需是现居住日本,在留期间为「3 年」的人员。(2)持「日本人配偶者等」、「永住者配偶者等」、「定住者」在留资格的被抚养者除外。
(注 3)持「留学」签证在日留学的邀请人邀请其亲属赴日时,如果担保人是所在学校的专职教授或副教授时,上述担保人所需材料①②④不用提供
(注 4)邀请人为日本国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获得者邀请其亲属赴日时,除下述(3)材料的「住民票」外还需提交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、奖学金受给证明书或入学许可证(其中需明确标明国费留学生身份、奖学金支付期间、金额、所属大学的院系、在留资格)的任意一份材料。可以不提交身元保证书。 |